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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举办法律实务培训

发布日期:2024-09-02    【字号:  

         202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约定,在效力上予以否定性评价,并对相关条款无效后如何确定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作出规定。
        为精准把握《批复》及相关条例的内容,并灵活运用到业务中,9月13日上午,公司邀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成干律师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高律师从《批复》适用主体、适用范围、企业类型划分、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背靠背”支付条款的法律分析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容,结合公司相关诉讼案例及合同条款,做了充分、详实的讲解。现场参训人员结合业务实际进行了深入地交流讨论。 
     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职能部门等5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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